權力。辱
「人若有爭訟,來聽審判,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,定惡人有罪。惡人若該受責打,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,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。只可打他四十下,不可過數;若過數,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。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他的嘴。」申命記 25章1-4節
內容提供及鳴謝:天行聖經教會。
「人若有爭訟,來聽審判,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,定惡人有罪。惡人若該受責打,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,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。只可打他四十下,不可過數;若過數,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。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,不可籠住他的嘴。」申命記 25章1-4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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